日前,我市出台《阜阳市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扶持奖补政策(-年)》,政策是在年政策条款基础之上的进一步完善和拓展,形成了阜阳“科创10条”,包括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10条具体内容。
奖补政策明确,设立阜阳市促进科技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综合运用事前资助、事后补助、公开竞争、稳定支持等方式,通过资助、奖励、贷款贴息等形式对企业予以支持。重点扶持处于规下升规上、限下转限上的发展关键阶段企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等高成长性企业。在本市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相关组织和个人,均属于支持范围。
其中,具体奖补政策包括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深化大院大所对接合作、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大力培育高成长性企业、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实施研发投入考核奖励、推进创新功能区建设、支持各类研发平台建设、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强化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等五大类10条具体内容。
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方面,每年审核选择一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我市创办公司或与市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人才团队,市、县(市、区)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分A、B、C三类,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支持,并对符合条件的团队优先推荐申报省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对新获批登记备案的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累计给予最高万元资助。对引进A类外国高端人才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方面,对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按项目上年实际国家、省拨经费的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可达6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最高可达万元。聚焦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综合运用“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市财政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万元资助,特别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县(市、区)财政按照1:1配套资助。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实施重点研究与开发项目,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
市科技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修订后的奖补政策保留了部分实施成效显著的政策,同时根据“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新需求和“对标沪苏浙、学习合芜滁、加速一体化”的要求,对其他政策进行了调整。另外,政策突出实施绩效。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既突出重点、扶优扶强,又兼顾普惠公平、激发活力,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创新、激励创新的作用,努力把政府、高校、院所、企业及个人各方创新要素的积极性充分释放出来。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在年市级科技创新创业政策奖补兑现工作中,兑现资金万元左右,极大调动了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科技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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