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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
年中小学幼儿园
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制和课时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及春季开学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寒假放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从年1月27日(腊月十七,周六)开始;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放假时间从年2月1日(腊月廿二,周四)开始;高三年级放假时间从年2月4日(腊月廿五,周日)开始。
(二)春季开学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年2月25日(正月十六,周日)报到,2月26日(正月十七,周一)正式上课;高三年级2月18日(正月初九,周日)报到,2月19日(正月初十,周一)正式上课。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寒假时间比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中职学校寒假时间比照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执行。
二、有关要求
(一)统筹做好期末工作。各地各校要合理安排好放假前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有序组织好课程学习、复习和期末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内容,合理控制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规定教学进度。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告知家长。
(二)持续巩固“双减”成效。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要求,优化学生寒假作业设计,严控总量,提高质量,适量布置体育、劳动和社会实践作业,要认真落实作业缓交制度,严禁各种形式“开学考”。各地各校要引导家长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