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的饮食问题和影响 http://pf.39.net/bdfyy/zjft/160804/4924134.html
为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提高执法队伍实战能力,近日,阜阳市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全体环境执法人员学习《安徽省生态环境行*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县生态环境分局*组书记、局长肖志强主持会议,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和铭、县生态环境分局宣教法规股股长王晓丽及各中队执法人员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集中学习,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罚款金额专有裁量表和通用裁量表“13+1”进行重点学习,切实掌握,确保行*处罚有据可依、规范有序、同案同罚;二是加强沟通交流,县生态环境分局宣教法规股针对《裁量基准规定》中遇到的不解内容进行答疑解惑,案件办理中各执法人员互相交流提醒调查取证中应注意的事项,根据各项违法行为的裁量标准有的放矢地制作现场勘察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形成逻辑严密的证据链;三是制作免查清单,总结制定历年来太和县各污染源环境违法行为清单和信访投诉清单,提升办案效率。
下一步,阜阳市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将认真贯彻落实培训会议的各项内容,结合当前各行业复产、复工实际情况,强化服务、优化管理、依法监管,鼓励和引导企业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集中力量精准打击恶意严重违法行为,为服务太和县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生态环境行*处罚裁量基准,是指生态环境部门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处罚裁量的适用条件、适用情形等予以细化、量化而形成的具体标准。《安徽省生态环境行*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于9月1日开始施行,意味着我省将与长三角区域其余一市两省共用统一的生态环境行*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健全了区域环境治理联动机制,推动了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END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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