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公示,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及我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市级*委和*府表彰奖励项目每年不超过2个,县级*委和*府表彰奖励项目每年不超过1个。经研究,拟同意全省各市县级*委和*府年共开展个表彰奖励项目,其中,我市十个。
阜阳市拟开展的表彰奖励项目(10项)阜阳市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阜阳市项目建设暨科技创新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颍州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颍泉区五大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颍东区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界首市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颍上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阜南县产业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临泉县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太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上述表彰项目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年5月12日17时30分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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