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阜阳市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广大缴存职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根据阜阳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年度阜阳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元。按照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计算公式(上年度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12个月乘以3倍再乘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12%),我市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12x3x12%=元,单位同比补贴元,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年7月1日到年6月30日。特此通知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年6月19日
记者:储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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