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民*部《关于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的通知》(司发通〔〕15号)精神,省司法厅、省民*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推荐工作。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审核,现将拟推荐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6月21日至6月27日。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异议或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向省司法厅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程钢、管强,-,,传真:-;省民*厅基层*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许昕,-,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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