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讯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给阜阳市长留言,咨询“变更姓名”问题,市*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市公安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您于年9月咨询成年人变更的问题时,根据《安徽省户*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41号)第四十条规定,成年人允许变更姓名情形有两种:1.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2.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由于您当时申请变更姓名不符合相关规定,所以公安机关未能受理您的申请。
近期,安徽省公安厅对《安徽省户*管理工作规范》进行修订,并于年10月26日发布、11月15日实施。根据现行《安徽省户*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号)第七十四条〔姓名变更基本原则〕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符合法律*策规定的,本人或者监护人应当凭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
颍泉公安分局户*大厅民警于年11月18日已联系并告知您携带变更所需材料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目前,您变更姓名申请已由颍泉公安分局办理完毕。
编辑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