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消息,11月9日,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阜阳市颍泉区“·11·0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知》。
《通知》提到,年11月8日,阜阳市颍泉区S与乡道交叉口,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皖KQ,挂车号皖KMP99)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
根据《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皖安〔〕10号)有关规定,决定对阜阳市“·11·0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请阜阳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紧组织事故调查,并尽快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阜阳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并以市安委会文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阜阳市*府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请阜阳市于30日内完成督办事项,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