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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18 17:02:00

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税缴费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尽可能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阜阳市税务局将调整全市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时间,现将有关办税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办税服务场所自年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起暂停窗口现场办理业务,具体恢复时间,将视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入驻当地*务服务中心和纳入*务服务中心管理的办税服务场所,参照当地要求执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办理申报事宜。

三、为了不影响您正常办税缴费工作的开展,您可以通过选择安徽省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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