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名,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招聘幼儿教师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早期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
3.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但须于年7月30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5.身心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1号)规定。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人;
4.经*府教育部门、人民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