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R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太和县文明东路(长征路至兴业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中心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太和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太和县文明东路(长征路至兴业路)道路改造工程位于太和县老城区内、是一条东西走向的次干路,西起长征路,东至兴业路,道路全长.米,现状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宽度约9米,沿线共与2条道路相交,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30m,计算行车车速为30km/h,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合同估算价:.24元
2.7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且中标后至该项目履约完成前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外不允许变更,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5其他: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万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发售费用元/包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太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
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票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费转账凭证。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11月 17日 0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年11月17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